水上急救證書目的及考試規程

 

目的:考生應對水上急救有深入的認識,並且能正確地利用急救器材對傷者施行急

     救。

 

投考資格:1.年齡16歲或以上;
      2.
持有以下任何一個機構認可及有效之急救證書:
        a.
香港拯溺總會之急救證書;
        b.
香港醫療輔助隊之基本急救證書;
        c.
香港聖約翰救傷會之成人急救證書;
        d.
香港紅十字會之標準急救證書。 

         3.持有有效之銅章或以上資格;
      4.
完成總會所認可之水上急救證書訓練課程。

 

獎勵:證書一張、布章一枚。

 

水上急救證書考試規程

甲部 筆試

此部份以多項選擇題形式解答以下有關的問題,
範圍包括香港拯溺總會急救證書和水上急救證書課程大綱內之全部內容。
(
每題1分,共50題,合格分數為35)



乙部: 實習試

利用以下器材輔助,施行復甦技術:
a. 頸套
b. 口咽人工氣喉
c. 袋裝面罩
d. 氣袋及面罩復甦器
e. 氧氣供給器
f. 手動抽吸器


丙部: 水上實習試

處理一懷疑脊柱骨折之溺者:
1. 固定頭頸和身體其他部份;
2. 將溺者搬到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