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溺運動
遇溺致死原因
遇溺後,溺者因無法呼吸,導致缺氧而死亡。遇溺引致死亡的原因主要分為下列兩種:
乾溺:遇溺後,溺者喉頭肌肉痙攣,因而氣道閉塞,以致窒息死亡。
濕溺:遇溺後,大量水份進入溺者肺部。以致窒息死亡。
溺者經急救甦醒後,雖然表面情況良好,但仍有機會突然惡化,出現呼吸困難,口吐粉紅色泡沫狀痰液等症狀,更可能在極短時間內死亡,此稱為續發性溺水。續發性溺水發生之時間可在數天後才出現。因此,所有溺者經急救甦醒後,亦應盡速送院,接受進一步觀察及治療。
訓練課程
[施救員系列]--拯溺技術入門
包括:
銅章、磁章、泳池活動導師拯救章、海洋拯救基礎證書
基本銅章救生章訓練班訓練花絮(請到此處)
[救生員系列]--成為合資格救生員必考之證章
包括:
泳池救生章、泳池救生管理章、
高級泳池救生章(取代昔日之優異章)、
沙灘救生章、沙灘救生管理章、海洋救生章、
高級沙灘救生章(取代昔日之沙灘優異章)
[急救系列]--認識急救,並正確地對傷病者施行援助及護理
包括:
急救證書、水上急救證書、復甦法證書、手力急救證書、手力急救高級證書
[急救技術]--
[其他證章]--多項實用之專業證章
包括:水上安全章、救生快艇拯救章、救生快艇駕駛證書、高級救生快艇駕駛證書、
獨木舟拯救章、高級獨木舟拯救章、救生水上電單車拯救章、救生水上電單車駕駛證書、
高級救生水上電單車駕駛證書、徒手潛水拯救章、水肺潛水拯救章
[救生員與施救員之分別]
[以上資料只供作參考,所有資料及考試規程均以香港拯溺總會的最新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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